我查了工伤保险条例后明白了是公司方面的原因把认定的事给耽误了。咨询一下如果我个人认定成功的话是不是有一定得工伤补贴。
更新时间:2010-05-30 18:21:09
问题描述:
我于1月15日在公司工作时把右手食指第一节砸伤,医院诊断为开放性骨折伴甲床裂伤。当时公司方面付款让我住院治疗。10天后出院,一直在家养伤。在出事故到现在公司每个月给我发放了基本工资(但是都不够用),后来听同事讲公司给我申报了工伤。但还没有去做工伤鉴定。我后来去问公司管理部,他们给我说要等到我伤好后不再产生医疗费用了再去做鉴定,前几天我和管理部的工作人员一起去了工伤科,工伤科说我们虽然及时报备了,但超出了做工伤认定的30天的期限,不予受理。说之前产生的费用由公司负责。我查了工伤保险条例后明白了是公司方面的原因把认定的事给耽误了。我现在的伤恢复的有点不理想。我该怎么办。后来公司方面说让我自己去做个人认定。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个人认定成功的话是不是有一定得工伤补贴。如果有补贴的话,我还要不要把之前公司出的医疗费还给公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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