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该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0-06-21 06:33:07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朋友和一个男人(二婚)经其朋友介绍于2007年3月认识,半年后并登记结婚。2008年12月因一点小事吵了几句,之后一天突然提出和她离婚,竟然说我朋友不正经,她不同意离,男方将我朋友打伤并曾住院治疗。就这样她俩分居至今。她几次打电话与其沟通未果。2009年三月他将她名下的微型面包过户至他姐的名下,2009年6月她将其和他姐起诉。之后的8月他起诉她离婚,被驳回。现在他又起诉我朋友离婚。要她返还聘礼,还编出两万存款。他们结婚时男方主动给了两万多聘礼其中两万是存折,且户名是男方的,他们的婚礼的礼金两万都存在了这个存折上。男方将其取出还他婚前外债2.7万。女方将她娘家和朋友的礼金又凑了两万元存在女方名下。之后他又哄骗她欠他姐钱,他姐急用。女方将这些钱倾囊拿出还给了男方的姐姐。2008年6月,他又哄骗女方给其找工作,在她娘家借了两万,他当时钱没用上,他将钱存在了他自己的名下。2008年12月他们闹矛盾时,他将这两万取出5000还其表弟,余还给女方姐。这个男人一直与别的女人有非正常的通信往来。请问我朋友该如何用法律的武器维护一个善良的女性的合法权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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