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应该怎样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07-06-22 13:19:15
问题描述:
我创建的“文强”摄影艺术馆成立于2002年11月。经过近五年的发展,“文强摄影”已经成为昌邑市的知名摄影品牌。
2006年11月,在文强摄影艺术馆东200米处,一家名位“文强”影视传媒的门店开业。 文强影视传媒的经营给我处“文强”摄影艺术馆带来了诸多的名字混乱。给我的很多的业务联系单位造成了误解。
我已于2007年4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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