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未到,房东可否收回房子
更新时间:2010-05-15 09:12:30
问题描述:
在09年初将房屋出租给房客,租期是到2011年初,当时签的是两年的租期。目前的情况是这样的:今年5月初将此房卖了,立马就对房客说此房已经卖了,这段时间请抓紧时间另找房子。但是房客不愿意,并说按合同上办,就是租两年的。回头我们自己又详看了合同,发现没有针对房东在遇特殊情况要提早收回房子的说明,请问我们可以收回房子吗,需要做什么赔偿吗?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