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逾期交房相关赔偿问题!急!
更新时间:2010-04-30 14:35:49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2009年6月29日购买了一套三套二的商品房,约定交房时间是2009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逾期交房90天后如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0.1的违约金,当时交付了262000的全款,但是到现在房子任然未交,我已经找过很多次开发商,但是任然不能得到一个准确的交房时间,当时在签订合同时我就发现违约金赔偿太低,并且提出要求协商,售房小姐以“这是房产局规定的,不能改”为由,拒绝了。买卖合同也是按照开发商的样本打印出来的,完全不能协商。但是我觉得房子的逾期太久,要求开发商赔偿,按合同赔又太低了,想问下我应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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