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0-03-19 20:57:00
问题描述:
大概是这样的,我3月11号签了一份售房合同,但是直到现在我只收到3千块的定金和一张中介给我的4万多的收据。我卖房子的时候就已经说的很清楚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遗失了,需要补办,当时三方都说的很清楚,当时中介只问我要受理单,我一直以为是补办的受理单,合同上也只写受理单出来后就付首付款,没有说明是什么受理单。但是当我给中介补办的受理单时,他们说还不能付首付,只能把定金5万给我,我也给中介打电话协商,但是他们还是不愿意付首付,而且还把我的契证原件压着不还给我。合同上写的,要是我违约就得赔偿买方5万,就是定金。但是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他们也没有给我说定金和若是毁约的条款,只管自己写上5万。
我房子总共才卖40多万,合同上就要我赔5万,而且当时根本就没有和我商量定金就是以后毁约的赔付。而且中介当时一直强调要我给他补办的受理单,根本就没有给我说首付是需要过户的受理单,而且合同上也只写是受理单。但是我说得很清楚我是需要补办房产证和土地证,买方也没有异议的。直到现在我还没有拿到全部定金,只收到3千。那张中介出具的收据有效吗?
我现在只想尽早把首付拿到。但是中介确实有很大的责任。
我现在怎么办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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