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0-01-27 19:25:29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老师,你们好!
我与浦东一家公司于08年7月15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一年,到09年7月份续签一年,合同终止日期2010年7月14日。但是公司因为项目进展不顺利,于2010年元月13日发出书面通知,说终止合同。但通知上没有员工具体姓名.公司老板说,这算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并补偿一个月工资。按照劳动法,应该是补两个月工资。因此,我们员工提出异议,但是老板说如果不同意赔一个月工资,那么就按待岗处理,每月工资980元(合同约定工资是7500元/月)。发到合同结束。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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