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找理由不予支付离职经济补偿金
更新时间:2010-01-18 15:29:50
问题描述:
事情经过:职工,工龄6年,用人单位本是进行经济性裁员,之前因工人在 工作中失误签订一份处罚协议,对工作失职(损坏部分原料)进行了明显夸大的处罚,但工人为保工作岗位而被迫签定并已扣款,之后,单位为顺利裁员不予补偿,将该工人行为硬性定性为偷窃,并以此为由出具离职通知书不予支付经济赔偿.却无任何依据并未报案,完全是无中生有,劳动仲裁已裁定工人胜诉
现用人单位在一审中指使在职某工人作伪证,但作证人漏洞百出,这种情况下如果法院硬要以此作证据认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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