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区使用权争夺
更新时间:2009-12-15 16:54:21
问题描述:
2000年,我将13.76公顷海区物资卖了,写了合同,没提及其他,只写我将海区物资卖于某某,计多小钱,今天海区长值,买方要求过户海域使用证,我才知道海域使用证一直是我的名字,并且买方也没交这10年的海区使用费,我交上费用1万多,10年前我根本不懂得这些,我不同意过户,买方把我告了,以合同为证,说写的海区物资,现在1年半了,法院也没结果,请问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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