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公司该对员工怎样的补偿
更新时间:2009-10-30 15:21:07
问题描述:
我是在一家洗浴中心5楼做服务员的,当时我来那里不是想做服务员.而是应聘3楼影视大厅里做收银员,那里的经理就和我说先在楼上做几天到时候我会给你调整,正好5楼那个服务员回家有事,经理说等那个服务员来了你就到3楼做收银员.当时我就答应下来了,做了20多天.后来的一天公安在五楼抓到一男一女说是卖淫.就把我带去问话了,他们给我定了一个协助组织卖淫的罪名,让我在看守所呆了37天,当时我还不满18周岁,37天后才把我放出去,说实话我在前面的两个星期中都不知道楼上有这种交易,因为我每天的工作都是很多的,三楼也打扫五楼也打扫.直到后来才有点察觉,但是我进来的时候经理都和我们说过了,该问的就问,不该问的不要问.我当时就想好着做满一个月就不做了,还没等到一个月我就被抓起来了.我感觉我好委屈,拘留证也寄回家了.知道你工作的人知道你确实没有做什么,但不了解你情况的人都会认为你在卖淫. 我想向你咨询一下,我现在人出来了,公司该你我怎样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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