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9-10-15 23:47:08
问题描述:
我是1996年正式分配到某县民政局下属单位社区服务中心工作,其单位性质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2000年我县实行全县集中婚姻登记,并成立婚姻登记处,在成立之时我被安排在此工作至今,工资的开销一直是由社区开展的各项服务收入而支付(社区每年服务收入大约十几万元),在工作期间我一直未享受任何社会保险待遇,工资也是按临时工待遇,可今年七月份单位领导突然提出单位无资金而拒付我工资,让我下岗自谋生路,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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