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护我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9-10-04 15:55:03
问题描述:
我在青岛水利局蓝村水利所下设的水利工作,现在我想辞职,请问: 1.从99年到03年单位没给我投保,工资是七八百元;从03年开始给投保,单位有自愿不投保的.每月工资是1200左右,而投保的每月工资六七百元,就是说投保费全部自己负担,单位只是替你上交保险,钱还是从我工资扣,随着养老保险的基数越来越高,我工资越来越少每个月只发500元左右. 2.我只签过两次合同,从2007年签过一份合同,单位名称变成青岛山河工程有限公司,而我还在原地方工作,投保户头从蓝村劳动所变成了青岛山河工程有限公司. 3. 单位有几个正式人员,他们每月发2000多元的工资,都干一样的工作,这样同工不同酬,合理吗? 4.我有2000年我替单位交的几个水费单据,不知有没有用?有2003水利局发的工作证,有2005年是水利局发的执法证,还有工会证,上面没时间. 现在我想辞职,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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