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进行了工程监理员培训,现在要求收回工程监理员培训费用(1千多)住房公积金等,请问律师大人
更新时间:2008-12-17 14:50:47
问题描述:
我单位签订3年的合同,其中第一年是见习期,一年后才能转正。工作3月多后,觉得该工种不适合我,于是在11月5号向上级人事部提交辞职信,人事部口头同意解除关系。现在我跟单位人事部门主任联系后,单位表示愿意解除关系,但是由于工作前单位出钱,给我进行了工程监理员培训,现在要求收回工程监理员培训费用(1千多)和四保一金(关于社保、劳保、医保、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单位为我交到今年年底,而我是11月初离开的)。请问律师大人,这些要退还给单位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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