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觉得是她儿女不尽赡养义务,才造成她觉得没路可走,不知道这种看法对吗?
更新时间:2009-09-23 10:01:04
问题描述:
您好:
我们想咨询个问题,一年前我们把一间空闲的房子租给了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太租住,当时也是看她比较可怜,儿女都不太孝顺,不然都八十多岁了也不会出来租房子,租了一年后,这房子由于是学校单位的,有其他用处,邻居也不希望我们把房子租给这么大年龄的人,就提前两个月和她说到期后不再续租了,她当时只是说房子不好找,也没说其他的,没想到租期满的时候,我们去接收房子,可是她不愿意走,说没地方可去,儿子女儿也没人出来管,三番五次后,我们没办法就把电给切断了,希望这样能让她重找房子,可没想到她却喝药自杀了,这个结果谁都没想到,现在她的女儿把我们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6万三千元,并且听说法院的副庭长还是这个老太的女婿,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本来是想做好事的才把房子租给这么大年龄的人,没想到现在却这样的结果,希望你能给我们点建议,她女儿要求赔偿合法吗?我们觉得是她儿女不尽赡养义务,才造成她觉得没路可走,与断电没必然联系,不知道这种看法对吗?我们现在该采取什么样的做法来应对呢?谢谢你能在百忙之中给出解答,谢谢您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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