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罚款处罚措施是否合乎劳动法规定?
更新时间:2009-08-20 19:47:23
问题描述:
你好,请教一个关于劳动法方面的问题?公司厂规方面归定记大过是扣9天工资,但是公司在罚款的时候是当月扣当月工资的20%,然后又在下月继续扣上月没有罚完的款项,请问这是否合理?劳动法第十二条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第十六条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请问公司这样处理是否合乎劳动法的规定?又怎么理解劳动法中的这两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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