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问题
更新时间:2008-12-02 21:07:51
问题描述:
我的朋友与单位连续签订了2次固定合同,到2008年8月31日合同到期后单位未与她续签,但她还是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劳动法上有关于支付双倍工资的相关条文,单位并没有向我的朋友支付双倍工资,她是否可以随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她还可不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由她先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单位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