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开发的荒地是否可以转让
更新时间:2009-08-17 07:08:21
问题描述:
本人为开发建设家乡,从外地回到家乡并且承包开发了村里的一块荒地,面积为160亩,合同写明本人可以在此地发展农业种植,渔业牧业,在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也可建厂。具有经营自主权,监督权。承包年限为30年,并且在公证处已经合法公证!请问承包期内我是否可以转让???我现在想转让,村委却百般阻挠(想从中捞一笔),并要挟我,不让我转让转租给别人,如果我要转让转租给他人并不给更名!但是强制的只允许我低价转让给村委自家亲属,才可以给办理变更承包人名字的手续!还说要给我断电断水。在我和村委签定合同时[村委当时承诺必须保证我的用电用水]。还不允许我在不违反原合同规定内容的基础上转让,转租土地。当时做合同的合法公证,公证合同里具有两年一交纳承包费的内容,现在我按时在交纳承包费时,村委无故拒收承包费,还不让我合法转让,转租!请问这事和村委会有关系吗?如果有,是怎样的关系?村委有权这么做吗???现在承包期限还有23年,我应该怎样通过法律途径保护我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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