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有效期怎么计算
更新时间:2010-08-15 11:42:09
问题描述:
我想问一下,我跟公司合同是06年5月签到07年5月到期了,到现在还没有续签,我现在自已要辞职,我辞职是从8月1号到10月1号的,我如果到10月1号辞职手续移交好后,能不能向公司要求赔没有签合同这段时间的经济补偿金啊,另外我在劳动法上看到劳动争议规定期限是60天以内,我想问一下这个劳动争议期限是从什 么时候开始计算的,是不是从8月1号开始计算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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