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烧伤的补偿和赔偿
更新时间:2008-11-24 09:50:38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您好!
由于家境困难,今年中旬.我弟弟到一职校报读了三年的半工半读的课程.报名后学校代收费用几百元,其中包括保险费等.
学校的安排是:“先厂后校”,以工助学,先在企业工作半年,然后回学校学习半年。以此循环,完成学业。
我弟弟因为是还不到参加工作的年龄.学校方面就找了一个别人的名字(身份证),来代替我弟弟的名字在公司里办理一些手续(工伤保险等).
不幸的是,在11月13日,发生了工伤事故.我弟弟的脸`双手`脚等部分给化学品烧伤.现还在医院住院冶疗,冶疗费用公司负责.但住院的名字也是之前学校所找的名字.
问题是:1.公司方面应该负责那些方面的责任?
2.学校方面应该负责那些方面的责任?
3.我弟弟又应该得到那些补偿和赔偿?
望能尽快给予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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