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无辜辞退,合法权益如何维护
更新时间:2009-07-11 09:40:34
问题描述:
我,07年6月入职,当日始加班至晚上9点,持续一月。累病,住院半月,期间请假。回公司,以旷工为名剥夺我工作岗位,然后无故屡次换我工作,先后达5次之多。工作期间,受到公司某些人的人身威胁,侮辱,反映情况,无结果。心灵遭摧残。第六次调动,愤而拒绝,旋遭辞退。后诱骗我签订辞职报告书,理由为:双方协商一致。归,细查,公积金2年未交,并似有违法辞退员工之嫌。请问:
(1)以何种合法途径揭露该公司的卑鄙行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2)若欲追讨一个月代通知金和双倍补偿金,是否合理。以上违我意愿签订的辞职保报告书是否能作为有效证据影响补偿金的追讨。
(3)我想让公司不以补缴形式而以现金形式返还公积金,是否合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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