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意外伤害赔偿
更新时间:2009-06-27 07:11:46
问题描述:
我一亲戚在山东某建筑公司打工,在休息期间被另外一家施工单位作业时砸断双腿,其中右脚已经截肢,左脚正在康复中。以下是我以提问的方式了解到事故发生的情况:
Q:事故发生时是否在上班,或者是否在上下班途中?
A:休息状态。
Q:事故发生现场是否在事故施工单位作业地?
A:在事故施工单位。
Q:事故施工单位作业地是否有施工警示牌?
A:无任何警示牌。
Q:当事人是被事故铲车车上的石头掉落下砸伤,还是因事故铲车作业时铲车附近的石头砸伤?
A:铲车作业时铲车上的石头滚落砸伤当事人。
Q:事故发生后事故施工单位有没有在第一时间将当事人送到医院治疗?
A:事故施工单位未能在第一时间将当事人送往医院治疗,相反有逃避责任的嫌疑。
Q:目前当事人治疗费用是否是事故施工单位在支付?
A:所有医疗费用均由事故施工单位支付。
后记:当事人所在施工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强迫XXX做假供,声称当事人并不是属于他们公司员工,还急切的找到当事人和XXX要求速度结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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