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交纳违约金
更新时间:2009-05-31 19:58:42
问题描述:
我于2008年3月与劳务中心签订了五年的劳动合同,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上班,同时与该公司签订了五年的服务协议,因两份合同均未返还给我,合同的具体条款记的不清,隐约记得服务协议中有“工作未满服务期限的,需赔偿相关培训费用,赔偿费用为培训费用/未服务月数”,从合同签订至今,我陆陆续续参加过多次培训大部分为3天期限,个别为7天,但在培训前后均未签订培训协议,我现在想辞职,请问我需要支付相关赔偿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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