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劳动合同有什么规定

更新时间:2018-07-05 13:51: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试用期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应聘者与企业在磨合期更好的双向选择。那么,试用期劳动合同有什么规定,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试用期合同的签定是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不得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合同中约定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至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试用期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实践中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应该改一改了。

       以上就是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规定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基本规定
你好,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注意约定试用期的问题。我国劳动法规定最长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接着就是工资的问题,对于薪酬以及奖金的给付方式要约定好。其次就是要求单位购买社保这个条款也要约定好。 最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也要多注意。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你好,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注意约定试用期的问题。我国劳动法规定最长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接着就是工资的问题,对于薪酬以及奖金的给付方式要约定好。其次就是要求单位购买社保这个条款也要约定好。 最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也要多注意。
劳动合同只规定了试用期
一般进公司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里面可以包含试用期也能不包含。单纯签订试用期合同视为直接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对于以上,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试用期相关规定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并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工资的80%
劳动合同能否明确规定试用期kpi指标?
个人认为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劳动合动和试用期的规定是什么?
您好,请问您遇到的具体是什么问题,建议您来电咨询。
丧假不能连续请吗
处理丧假问题,常见方式包括:1)查阅公司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了解丧假权益;2)与HR或上级领导沟通,提出请假申请;3)若遇拒绝或争议,可寻求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维权。选择处理方式时,应综合考虑公司态度、个人权益和证据收集情况。
下,我是7号下午上的班,月固定休有4天,上月休了一天半,请问我还有午休?
通常,午休是公司安排的工作日内中午的休息时间,与固定休天数不冲突。如果公司未安排午休,可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原因,提出合理需求。若沟通无果,可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处理方式选择: 首先,尝试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公司关于午休的具体规定和安排原因。其次,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可以提出合理需求或建议。若公司不予理会或无法满足您的需求,再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律师帮助。
你好,我在公司做了半年,老板说不开了,我可以要补偿吗
你好,你可以主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就是我在饭店上了16天班不让离职,不给钱
如果您打算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首先,确保收集并整理好所有与工作和工资相关的证据,如工作记录、工时记录、银行流水等。其次,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
你好,单位有多少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