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的补贴如何确定

更新时间:2018-07-13 16:31: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竞业限制中的补贴其实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竞业限制的补偿,这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但是这个费用的具体数额,法律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通常是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行协商确定。那到底竞业限制补贴该怎么确定呢?请阅读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下文进行了解。

  一、竞业限制补贴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该条涉及到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条款的设定实质上意味着:劳动者通过协议约定把自己就业权的一部分进行了处置;企业通过协议约定限制了该劳动者的一部分就业权,即给劳动者设定了一项在一定时期内不得在约定的行业范围内就业的义务。从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来讲,劳动者为此应获得相应的权利,即企业应当在劳动者离职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将竞业限制条款给劳动者职业发展和经济收入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本条规定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一方面,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法律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在保密协议中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支付损害赔偿。另一方面,对劳动者的约束,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如果劳动者的保密义务仍在继续,但是由于竞业限制使得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再次就业受到限制,为了弥补为劳动者带来的损失,用人单位要支付给劳动者。

  关于经济补偿的数额,《劳动》对于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延续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改为双方约定按月支付。因此,在竞业限制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方面,法律并没有给予严格的标准,给予了用人单位相对宽松的自治空间,双方对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二、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有那些区别

  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的区别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守旧用人单位贸易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商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按期限内不得在出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出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贸易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商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出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出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公司董事、经理竞业禁止轨制和竞业限制虽有着紧密亲密联系,但二者在实质上仍是有较大区别。

  1、义务的性质不同:前者是法定义务,已有法律明文划定在先,只要是董事、经理,就必需履行竞业禁止的义务;后者是商定义务,只以商定为条件,如事先无商定,择业就不受限制。

  2、承担义务的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法中划定的董事、经理,部分经理而普通员工无需承担义务;后者是公司的员工都可以成为竞业限制的对象,其中是包括董事、经理,部分经理的。

  3、承担义务的时间不同:前者是董事经理任职期间,后者是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的若干时间。

  4、承担责任的形式不同:前者是侵权责任,后者可能是违约责任,也可能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关于竞业限制补贴的内容,找法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是不能超过2年的,要是单位不支付补偿的话,那么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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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如何确定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首先以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先,只要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双方可协商确定补偿金的金额。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没约定的,可按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经济补偿金。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1、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计算,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2、未约定的或无法协商一致的,按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 3、如果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标准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发放
劳动者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方法应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一次性发放。未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请问竞业限制的竞业范围怎么界定呢
可以从经营范围、客户重叠程度、产品重合度等考察
竞业限制补偿金是怎么算的呢,竞业限制补偿金的金额标准是多少呢?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包含在每个月发的基本工资中发放,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应该在劳动者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限,按月支付给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标准,离职后和单位签了竞业限制协议,单位每月发放了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不过我想问下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通常发放的标准是多少?
你好,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 30% 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 30% 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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