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宣告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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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 人民法院作出的宣告公民失踪判决,只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并不能排除失踪人重新出现的可能。法律对申请宣告失踪作了规定,对撤销宣告失踪也作了规定,因此,将申请撤销宣告失踪列为第三级案由。...[查看详情]
  • 转报单位:由本人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登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批。许可对象:被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并注销了常住户口,现被寻回或返...[查看详情]
  •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民特字第××号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申请人×××要求撤销对×××(或其本人)的失...[查看详情]
  • 对于失踪宣告的撤销:被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或有人确知其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其的失踪宣告。那么以上的两条件是否要同时具备?申请撤销宣告失踪的判决,如果是本...[查看详情]
  • 失踪人重新出现或通过其他途径知道了失踪人的下落,失踪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撤销失踪宣告。的撤销也是按特别程序进行。宣告失踪的撤销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失踪人重新出现...[查看详情]
  • 申请人程某。申请人程某要求撤销对其本人的失踪宣告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05年7月19日作出(2005)静民三(民)特字第6号民事判决,宣告程某失踪。现程...[查看详情]
  • 处理申请撤销宣告失踪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2章公民(自然人)中第3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5章第3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的相关规定。...[查看详情]
  • 《民法通则》以及《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申请撤销宣告失踪的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宣告失踪的公民重新出现的,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