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和合伙企业的每一个合伙人都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
(2)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每一个投资者应纳税所得额(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和合伙人数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计算每个投资者应承担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以下情况:
(1)定额征收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照税务部门依法核定的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按期缴纳。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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