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不作劳动争议处理
国务院颁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相关法律责任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上述规定看,基本是以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处罚作为导向。此外,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没有将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列明在仲裁处理范围内的情况下,仲裁机关确实没有足够的依据将之纳入劳动争议处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