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遭受工伤事故往往会暂时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高额医疗费、失去经济来源,因此这笔工伤赔偿金是遭受工伤的及时雨。但是个别用工单位为了逃避高额的工伤赔偿,可以会拖欠或者拒绝赔偿,而职工可能因为不知情或者身体原因迟迟不能与其解决。所以,找法网小编就跟大家一起来探讨“工伤过了3年能否可以起诉”的问题。
一、工伤纠纷诉讼时效为一年
工伤纠纷诉讼,其中工伤认定时效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工伤待遇的诉讼时效从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伤残鉴定送达之后一年,但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从离职时开始计算,时间也是一年的。
二、普通诉讼时效与特殊时效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但是工伤诉讼适应《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一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属于特殊诉讼 。
其中特殊诉讼时效适用情形为: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三、工伤赔偿的申诉时效
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因工伤保险待遇引发争议的,其申诉时效是六十日,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明知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六十日内,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单位给予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旦超过这个时间,且无“其他正当理由” 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争取工伤赔偿、获得工伤补偿不仅是遭受工伤员工的权利,也是每个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弄明白“工伤过了3年可以起诉吗”这一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