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私下与劳动者达成协议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若这份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因该协议系双方自愿达成,如不违反《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等情形的,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认定协议有效。
若该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虽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愿达成赔偿协议,但是,该协议欠缺客观的事实依据。同时,如果根据劳动者的伤情,对照伤残鉴定等级标准,计算得出的劳动者实际所获得的赔偿远远低于工伤待遇的法定标准。那么,该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等情形,法院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
同时,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也就是,虽然签订了“私了协议”,法院可以认定协议无效,并调整赔偿金额。
工伤赔偿纠纷,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与用人单位之间,在确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赔偿标准等问题的过程中,就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
常见类型包括:工伤认定纠纷、工伤赔偿标准纠纷等。
工伤赔偿纠纷需注意以下事项:
1、工伤认定,存在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形的,不得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2、无效约定,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概不负责,作出此种约定的,属于无效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
3、举证责任,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出证据证明其主张,用人单位不能或拒绝提供证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受伤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由于一些原因我国在工伤赔偿方面的做法明显落后于时代的要求,但是不管怎样发生工伤后总是要赔偿的。
网友提问:
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员工意外受伤该怎么维权?
律师回答:
属于工伤的,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工伤费用单位承担《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以上就是关于“受伤员工与单位私了事后觉吃亏怎么办”的解答。受伤员工与单位私了事后觉吃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会不会受理就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劳动者来说,尽可能还是让自己不要受伤,毕竟受伤了自己身体也不好受,如果您不幸受伤,那么一定要认真观看上面的注意事项,来保证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欢迎在线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