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

更新时间:2017-08-10 10: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放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我国农村承包经营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承包人承包农村闲置的土地来进行规模化生产,使得土地发挥更大的价值。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问题就显得非常重要。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为“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民法通则规定了公民、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第80条第2款、第81条第3款)。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二、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

  从物权取得与公示上看。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属物权公示行为。对同一土地存在两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不同登记的,仍应以承包合同的效力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再次,从社会效果上看,要求当事人先向行政机关请求处理,不服的又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判生效后再处理民事争议,耗时长,成本高,不符合效率原则,还可能导致法院与行政机关相互推诿,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其特征在于: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可以根据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种不同的方式,分为两类: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或“农户”(家庭),并且是承包地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荒山、荒丘、荒滩农村土地的,承包方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2、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换句话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者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者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4、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权利。这里的种植,不仅是指种植粮食、棉花等作物,也包括树木、蔬菜等。另外,在承包的土地或者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经营林业、牧业、渔业等,都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范围。

  5、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权利。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为30年到50年,林地为30年到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单位、个人承包经营国有土地,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个人承包经营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土地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28710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
让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每户实际应该分得的亩数 到村委会找原始分地底册——证明你家几人分地,每人实际分到几亩
土地经营权归属
土地承包是以户为承包单位的,只要子女与签订承包合同的人属于同一家庭,就应当享有承包经营权。
土地经营权归属
咨询当地土管部门。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指谁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指谁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多长时间
土地承包经营权多长时间
土地承包经营权
找个游戏代打被骗怎么解决?
你好,建议积极报警处理
派出所说挂网是什么意思?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公安备案是什么意思
汽车在等红绿灯,谁负责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
合同到期两三个月,合同中说过提前离职要提前30天说,但合同已经到期两三个月了,我能立即走么?
您好,建议通知协商,原则上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我帮人家芝麻免押人家撞到人怎么办
根据事故认定书承担责任
电瓶车被偷对方拒绝赔偿
法律分析:如对方拒不返还车辆的,可到法院起诉,主张返还当事人的车辆,如因此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失的,可一并主张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
餐饮行业员工工作12个小时违法吗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加班费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