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可以持相关证件资料到有关部门补办。办理流程所需证件资料如下:
1、本人申请书。
2、本村介绍信。
3、本人提供的在县市级以上电视台或地市级以上报刊的公告、声明的相关手续,同时应在本村公示七天以上。
4、原“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的复印件。
5、乡(镇)经管中心重新填写并编码、盖章的“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表”。
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第十八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十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对于已经被划入承包地的自留地,包含在承包地的土地证以内。但是单独划拨出来的自留地,是不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继续进行耕种即可。
有的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是通过口头协议,并没有从法律意义上获得承包经营权,此时可以要求重新签订纸质流转协议,进而获得承包经营权证。如涉及到纠纷,则可通过调解仲裁及上诉加以解决。
对于这类情况不仅无法获得承包经营权证,一经查处土地可被收回,耕地面积达到一定程度的以非法占用耕地罪论处。
在农村里较为常见,对于没有承包出去的四荒土地,村民私下里觉得自己开荒也是可以的,但是无法确权获得承包经营权证。这种情况下继续耕种一般也不会有人说,如果需要拿证,可以通过公开协商或招标拍卖等方式加以承包。
(1)如果是和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一般需要村民小组加盖公章,切不可只有村民小组长签字。如果是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否则合同将可能导致无效。
(2)如果是和村民小组个人签订,要注意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般农业土地和农村基本农田,不得改变土地基本用途,需要改变的要报批。
签订合同过程中双方必须是自愿、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得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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