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结算并支付工程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1、设计-招标-建造模式(DBB)。设计-招标-建造模式(Design-Bid-Build,简称DBB)为传统的工程发包模式,指业主在发包时将建设程序中包括设计、施工、管理,分别分发给不同的承担单位。在该模式中,可行性研究完成后业主委托设计单位设计,然后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将工程按专业工程、分部分项等分成若干标段后分开招标,以选择合适的承包商来施工。
2、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模式是为了适应工程项目的多变性和复杂性而产生的。在这种模式下,总承包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承担工程建设中需要设计方和施工方完成的任务,并为整个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负责。根据总承包公司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可将其分为两类:设计-施工(DB)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
3、DB模式。DB模式Design-Building方式的简称,这一方式是为解决设计施工脱节缺点而发展的一种新方式。在这种模式下,发包人与DB承包商签订合同,由总承包商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采用这种模式,发包人只需选择适合建设工程的DB总承包商即可,减少了发包人的责任和任务量;发包人可以选择将整个项目委托给DB总承包,或是将某一个子项目委托给一家总承包单位。
《建筑法》
第六十五条: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筑工程发包人不决算如何的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工程需要进行决算,但是如果建筑工程的发包人不决算的话是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进行解决。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