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许昌、漯河、三门峡、周口、驻马店、商丘、信阳、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于2007年1月至5月底前完成。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部门: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05-12-02
施行日期:2005-1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许昌、漯河、三门峡、周口、驻马店、商丘、信阳、济源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于2007年1月至5月底前完成。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