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8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陕财税(1999)1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9-07-26
施行日期:1999-07-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8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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