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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保留项目中对照取消事项目录的决定

发布部门:酒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酒政发[2004]14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8-26

施行日期:2004-08-2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驻酒各单位:

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第五批取消减少项目和中央在甘单位第二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甘政发[2004]37号),经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应审核,市政府决定,公布取消市级政府部门审批制度改革保留项目中的审批事项9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后有关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对照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保留项目中对照取消事项目录,对去年公布的行政审批保留事项进行对应审核清理,并按原公布保留项目的形式公布此次取消的审批事项目录。

附件:酒泉市人民政府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保留项目中对照取消事项目录

二○○四年八月二十六

酒泉市人民政府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保留项目中对照取消事项目录

省政府公布的省级政府部门(32个部门)行政审批第五批取消减少项目140项,涉及市级6个部门(司法局、建设局、档案局、体育局、技术监督局、工商局)9项。

一、取消项目6项

1、市建设局取消审批事项(2项)

“建筑施工企业取费资格证书的审定发证”(省上为:取消审批项目“施工企业取费资格证书”)

“项目经理资质”[省上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按国办发[ 2003]5号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2、市档案局取消审批事项(1项)

“机关档案管理达标升级”(省上为:取消审批项目“各级机关档案管理上等升级”)

3、市工商局取消审批事项(2项)

“市场登记证”[省上为:取消核准项目:“《市场登记证》(设立、变更、注销)”]

“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省上为:取消核准项目:“印制商标单位证书”)

4、市体育局取消审批事项(1项)

“体育经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省上为:取消核准项目“体育经营活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

二、保留项目但取消其中部分内容的3项

1、市司法局取消“公证处设立、年检”中的“年检”部分

2、市技术监督局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中的47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见5月28日《甘肃日报》第二版)

3、市工商局取消“各类形式的广告发布”中的“店堂牌匾广告发布登记证”、“批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广告”、“批准入境中介活动广告”。

酒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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