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调整湖州市区天然气价格的请示》(湖价(2006)1号)悉。鉴于你市天然气门站价格上调,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含税)由现行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2.53元。
二、非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到户基准销售价格(含税)由现行每立方米2.90元调整为3.03元。燃气公司可根据用户的用气量和供气要求,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下浮30%的幅度内分档确定价格,并将具体分档价格报你局备案。
三、本批复自2006年6月1日(用气时间)起执行。
浙江省物价局
2006年5月10日
浙江省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