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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确保本市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的工作意见

发布部门: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沪农委(2008)46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12-30

施行日期:2008-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确保本市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的要求(沪委发[2008]4号),我委经过专项调研,形成了“关于确保本市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的工作意见”,并向各区县政府、光明食品集团等单位征求了意见并作了修改。现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确保本市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的重要意义

本市提出的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是指,为确保完成一定的年度生产目标所必须具备的生产能力。确保本市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的意义,一是从农业产业本身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出发,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应该确保一个阶段性底线;二是从保障城市安全看,考虑到突发疫情或其他重大自然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借鉴国际经验,确保地产农产品拥有一定保有量,对保障城市安全是非常必要的;三是从保障市场均衡供应看,确保适度地产农产品保有量,对保障淡季和重要节日供应、调节和平衡特定时段市场供求矛盾具有重要作用。

二、本市2009-2012年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目标

(一)确保本市2009-2012年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的依据

1、宏观调控。按照国家关于粮食主销区的要求,本市必须确保2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确保20%的粮食自给水平不下降。

2、产品特点。对鲜活度高、不耐长途运输或长途运输不经济的产品确定的自给率相对较高。如绿叶菜为80%以上,鲜奶为55%.

3、运输条件。对周边省市易于调入的产品,保有量可适当降低。如淡水养殖产品自给率为30%.

4、国际经验。参照国际上一些大城市的做法,将生猪、家禽和鲜蛋按照三个月的消费量作为最低保有量,自给率25%.其中,考虑到本市生产基础,对家禽自给率调高为50%.

(二)本市2009-2012年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目标

1、粮食。粮食生产能力20亿斤,水稻面积不低于155万亩,设施粮田面积120万亩。

2、蔬菜。蔬菜上市量164万吨,设施菜田28万亩,其中,绿叶菜基地10万亩。

3、生猪。年出栏250万头,80%出自千头以上规模化猪场。

4、家禽。年上市5000万羽,50%出自万羽以上规模化禽场。

5、鲜蛋。年上市5.8万吨,其中鲜蛋50%出自万羽以上规模化蛋鸡场。

6、鲜奶。年产26万吨,奶牛存栏6万头,全部出自百头以上规模化奶牛场。

7、淡水养殖产品。年生产能力16万吨,保持30万亩池塘养殖面积。

三、需要正确把握的几个关系

(一)正确把握适度自给率与大市场、大流通的关系

经过两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本市主要菜篮子产品自给率曾经达到较高水平。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耕地面积的减少和畜牧业调整,本市农产品自给率呈较快下降趋势。上海作为特大型国际化城市,随着消费人口的增加和农业资源的减少,农产品自给率持续下降是一个长期趋势,保障市场供应将越来越依赖大市场、大流通的主体作用。农产品适度自给率和最低保有量都是阶段性目标,需要根据情况变化动态调整。

(二)正确把握最低保有量与实际生产量的关系

最低保有量指标对年度实际生产目标的下限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但这不等于年度生产目标。最低保有量与目前实际年度生产量相比,粮食、生猪、鲜奶等已经处于紧平衡状态,需要通过努力才能确保。蔬菜尚有较大余地,农民和农业企业可以根据情况,在确保最低保有量的基础上自主决定生产安排。

(三)正确把握产销波动规律与农民增收的关系

农业生产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波动性。在确保完成最低保有量目标前提下,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产品市场产销波动规律的研究和相关信息的收集、预测与发布,使生产者更好地按照价值规律、依据对市场供求变动的把握来灵活安排生产,尽量避峰填谷,努力达到供求平衡。并加强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建设,疏通流通渠道,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集中上市期间卖难、贱卖问题,提高农民的经营性收入。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优化农业布局结构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变。以基本农田分解划定、精确落地为契机,按照农产品适度自给率和最低保有量要求,编制好区县农业布局规划,合理确定农产品生产布局以及重点建设区域,优化农业布局结构。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必须更加自觉地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大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各项扶持政策要向确保最低保有量的生产基地倾斜。继续推进设施粮田、设施菜田、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确保最低保有量提供坚实基础。

(三)完善农业科技服务,着力培训专业农民

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大对重大技术推广支持力度,切实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为确保最低保有量提供技术支撑。加大对以种养能手为重点的专业农民培训力度,发挥充分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各区县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确保农产品最低保有量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各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基层。农业部门和各相关涉农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08年12月30日附件1:

上海市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指标分解表(一)

单位名称  粮食产量万吨  水稻面积万亩  设施粮田万亩    蔬菜上市量万吨  设施菜田万亩  闵行  0.8  1.3  0.7  5.5  1.0  嘉定  4.9  6.0  5.5  12.1  2.2  宝山  1.0  1.8  0.2  6.15  1.1  浦东  1.0  1.8  1.5  8.25  1.5  南汇  10.0  15.5  10.0  16.5  3.0  奉贤  9.8  16.0  10.0  16.5  3.0  松江  9.4  15.5  10.0  12.1  2.2  金山  17.0  27.0  20.0  19.25  3.5  青浦  9.8  16.5  10.0  19.25  3.5  崇明  29.3  39.0  33.0  37.4  5.0  光明集团  10.0  13.0  13.6  11.0  2.0  劳教农场  0.1  0.2  5.5        上实集团  2.0  3.2                             合  计  105.1  156.8  120.0  164.0  28.0

注:120万亩设施粮田面积中包括域外面积8.5万亩,其中光明食品集团3万亩、劳教农场5.5万亩。水稻面积不包括域外面积。

附件2:

上海市主要农产品最低保有量指标分解表(二)

单位名称  生猪出栏万头  肉禽存栏万羽  蛋鸡存栏万羽  蛋鸭存栏 万羽  奶牛存栏头  养殖池塘万亩  闵行  2  4  0  0  300  0.05  嘉定  12  8  6  0  400  0.3  宝山  3  10  0  0  2800  0.1  浦东  11  22  6  0  600  0.2  南汇  43  469  70  50  9500  1.3  奉贤  49  181  31  57  4600  6.5  松江  20  50  6  0  0  2.0  金山  25  75  16  25  3900  3.0  青浦  10  0  0  10  1200  5.5  崇明  33  315  64  35  5200  6.5  光明集团  22  30  16  0  36100  2.8  丰海公司  20  0  0     0  0     劳教农场                 1.4  上实集团                 0.3                       合  计  250  1164  215  177  64600  29.95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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