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皖国税函(2005)5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3-07
施行日期:2005-03-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