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2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核准你公司配股。现通知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配售1,200万股普通股,全部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配股说明书》中的方案进行配股。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应及时上报我会,按我会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四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