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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参加全国全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卫生防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情况通报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泸市府办发[2003]4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4-29

施行日期:2003-04-2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的决定,全国爱卫会于4月24日召开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卫生防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决定,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接着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决定,紧接着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会上,吴仪副总理、张中伟省长,对当前正在开展的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防病工作,特别是预防和控制非典型肺炎的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分析了形势,明确了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要求,对我市抓好这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市委书记徐波、市长肖天任因在省上参加会议,未能出席 .副市长李小端代表市政府根据全国全省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作了工作部署。市委副书记吕友清作重要讲话,要求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按照会议精神和小端同志的部署,对我市预防和控制“非典”的工作,抓紧、抓细、抓落实,夺取这场斗争的彻底胜利,并要求对出席会议的情况进行通报,以引起各县区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从中吸取教训。

一、应参会而未参会的单位有:市委宣传部、市规建局。

二、无领导参会的单位有:江阳区人民政府、泸县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规建局、市计委、团市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泸州药监局。

三、对以上未出席会议的单位和无领导出席会议的单位,现予以通报批评。

四、泸县人民政府在收看收听了吕友清副书记的讲话后,于当晚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送达了 书面检查,认识深刻,予以表扬。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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