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某夫妇之子张某与其朋友等3人结伴于晚上买票到被告陈某开设的游泳池游泳,游了约10分钟,同伴发现张某不见了,即四处寻找,约2至3分钟后,同伴发现其沉于靠近岸边的浅水区处,即将他拖上岸,事发时游泳池的救生员不在场,且被告没有配备相应的医疗设备,如安全防护器和急救药品,没有配备医护人员,张某某溺水后因得不到及时的救治而身亡。原告为此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更多]
原告陆女士诉称,2003年7月30日早晨骑电动自行车上班,中途转乘地铁,将车存入某存车管理处设在一地铁站口的存车处,上班后整天未离开单位。该存车处是一个封闭的场所,长期以来存车时一律不给存车凭证,先存车后收费,且不给收费票据。下班后约18时左右取车时,发现其车不见了,当即寻找未果,遂于当晚去派出所报了案。[更多]
2003年2月,某企业在某商场搞促销活动。商场承诺,凡是在5月前100名购买空调的消费者将会得到商场赠送的价值200元的电饭煲1个。宋某在购买空调时得到了1个电饭煲。1个月后,宋某拿着电饭煲找到商场,声称电饭煲只用了不到1个月的时间就发生故障,要求商场进行免费修理或更换。商场则认为,电饭煲是无偿赠送的,商场不承担包修、包换的产品质量保证责任。双方为此发生争议,诉诸法院。[更多]
2003年秋某日,袁某和儿子到本区的百货商场电器柜台买收放机。袁某想买一个功能全质量好的收放机,但又不太懂这方面的知识,于是就请售货员帮助推荐一下。女售货员立即热情地拿出某牌收放机,说这种收放机功能全音质好,价钱还不算太高,买的人很多。袁某信以为真,没有认真检查便付款买了一台售货员推荐的某牌收放机。回到家中,袁某的儿子便根据说明书的介绍开始用该收放机学习英语。使用中发现,该收放机缺少自动倒带功能,而且有个按钮刚用上一天就已不太灵敏。看来,这台收放机的功能和质量同女售货员所介绍的不太一样。于是,袁[更多]
遭遇非法"旅行社",旅游者该怎么办?[更多]
1998年7月,李某等28名旅游者参加北京某旅行社组织"兴城三日游"。按旅游协议所定的交通、住宿等标准,旅游者每人交纳旅游费388元。[更多]
1999年8月25日,田某同某国际旅行社签订“东南亚6日游”合同。合同规定:9月30日旅游团离京直飞泰国;旅游费用每人共计4750元,先交纳定金3800元,用于办理护照、签证和订购机票等费用支出,余款取机票时付清。[更多]
案中,被投诉组团社所辩称的理由不能成立;旅游者要求组团社承担违约责任是合理合法的,但所提出的赔偿全部旅游费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