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B不同意。并不给于经济补偿。请问各位专家,我们要补偿他四个月的工资吗?也要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9-01-17 11:47:16
问题描述:
我单位有两名维修工人,A和B。A负责木工,B是管道和一幢楼的木工。A的工作量远大于B,但待遇一样。现在A辞职了,新来的C接替A的工作。我单位想平衡一下B和C的工作量,把C的其中一幢楼的木工活分给B,但是B不同意。
B的合同中写明了要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否则经3次警告后仍不服从的,单位可以解雇B,并不给于经济补偿。B在我单位已经工作4年。请问各位专家,如果合同到期后,我们不想再和B续约。我们要补偿他四个月的工资吗?他不服从安排,因此我们不再续约,也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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