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家老爷,把店借给别人,签约了。期限是从2013年1月13日到2018年10月30日。2014年11月6日没有和本主儿商量就离开了店。而且,店里的钥匙到现在还没有还,10—11月的电费和
更新时间:2020-10-18 08:55:52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家老爷,把店借给别人,签约了。 期限是从2013年1月13日到2018年10月30日。 2014年11月6日没有和本主儿商量就离开了店。 而且,店里的钥匙到现在还没有还,10—11月的电费和11月的水费也没有交。 我可以向审判庭起诉他,付给他10月份的租金和水电费吗? 谢谢你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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