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初的分配方案是否合法?是否合理?2、我现在能不能收回本该属于我的那3.5万元?3、如果她硬是不讲理,不给我的3.5万元养老钱,我该怎么办?万望答复,谢谢!
更新时间:2008-06-18 20:15:00
问题描述:
我儿子前年遭车祸身亡,通过检察院获赔偿金15万元。其中分成两块:8万元中给父母3.8万元,其他为丧葬费、住院治疗医药费、孩子抚养费、妻子安抚费等费用;7万元按父母2/4,孩子和妻子各1/4的比例分配。当时我为了能够留住孙子,只要了那8万元中的3.8万元;那7万元的2/4(即3.5万元)让儿媳妇给孙子存了起来,但讲的条件是,她必须守着儿子(或者招个女婿)在我村过日子;如果她要改嫁到外村,我也不反对,但属于我的那7万元的2/4(即3.5万元)不能带走,我必须收回。事到如今,儿媳妇做出决定,要带着孙子改嫁到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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