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租期到了,我可以不租给他吗?我现在要维修房子,一年后可以收回房子吗?如果现在收回房子我需要交违约金吗?要交多少是租金的1倍还是协议上写的2万元.
更新时间:2007-05-23 10:01:30
问题描述:
租房协议书产权归房主所有,使用权归租用方所有,经双方协议,此房由***租用,租期为3年.期限满3年后,如租用方续租,房主不得涨价,如房主用房再作商议,如租期未到,房主不得以任何借口不租给租用人.双方如有违约,由违约者向对方赔款2万元.如房主用房需提前一年与租用方打招呼,否则无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