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对我的这种处理正确吗?我是签了合同的正式员工,我可不可以获得公司的赔偿.公司这样做,违反劳动法吗?我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利?
更新时间:2007-04-13 17:48:05
问题描述:
我是一家外企服装公司的员工,是一家店的经理,在一月份我们店盘点时发现少了十几万的货品,此事我上报给公司经理,她把事情压下来没报,直到三月份公司查帐是被公司发现.公司对此事一直调查,到现在,但是我店铺的12名员工的工资一直都没发.到了4月2号才发了800的生活费.此事公司到现在就根本查不出结果,公司让我们店员来赔付这些钱,但是只让我们赔几百块.对于我是这家店的直接管理者,对我的处理先是停职调查,现在是对我的处理是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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