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试用期,刚进来,肯定不可能提前半个月提出辞职,不然就不会签一个月的试用期协议。我想问,他们有权力,有理由扣我半个月的工资吗?为什么?当时在协议上根本没写明,不按单位规定提前提出辞职会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06-05-13 11:52:17
问题描述:
我应聘长海酒店计财部收银,4月6日和单位签定一份一个月的试用期协议,试用期从4月7日到5月7日,试用期工资为500元。协议里说辞职要提前一个月。我刚做了一个月,觉得不好在5月9日提出辞职,单位说我应该提前半个月提出辞职,不然就扣半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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