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合同撤销问题
更新时间:2018-12-21 20:31:06
问题描述:
1、合同签订后但尚未开始履行时,几天内对方便提出显失公平要求毁约,我方要求继续履行。现对方起诉合同撤销。我方意见:合同只有在开始履行或履行完毕的情况下才能以显失公平撤销。理由是尚未履行不能证明显失公平。或证明对方在证明张西元签约时已经存在毁约预谋。 而且也不符合《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有关情事变更的规定。
2、对方同时提出重大误解。毁约到起诉已经近半年,超过民法总则撤销权消失3个月的期限,我方是否可以提出其已经丧失撤销权?
另外,合同格式、内容都非常严谨、合法。
请问,我们的主张是否合法?具体法规是哪一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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