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2月与房东签订合同用途做服装工作室,房东说可以做,并且已经备注添加到合同用途
更新时间:2017-10-18 16:09:06
问题描述:
你好,我于2016年2月与房东签订合同 用途做服装工作室 ,房东说可以做,并且已经备注添加到合同用途条款内,2017年2月到期后未续签 但是每月按时交付房租(押二付二)后2017年9月底查消防 说这里不能从事生产加工类经营 房间消防验收不过关,并且说要整顿 一台缝纫机也不可以放 也不可以放烫台 (开条写着商业区从事生产加工存在安全隐患),这样就没办法从事工作室日常的设计出版,我只好从工作室搬出,但是提前已经交了两个月租金,房东只答应退押金 不退租金,出现纠纷后房东想着急放租 要我先给她钥匙,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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