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项“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构成要件。劳动合同终止。
更新时间:2017-08-13 08:12:09
问题描述:
张某某,女,60岁。己领取《城乡居民基夲养老保险金》五年了。于今年5月6日在本村一小工厂上班时突发与工作无关的疾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请问:一、是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的第七条:“己经依法享受养老待遇的或领取退休金的”构成要件。二、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构成要件。三、是否符合《国务院令(第535号)》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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